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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病患者的饮食禁忌

时间:2014-03-06 01:04来源:未知作者:admin阅读:0

(一)、禁止喝酒及含酒精类的饮料及食品。其中的乙醇对脑神细胞有刺激性,对精神病患者危害很大。

(二)、控制高热量饮食。随意摄入热量比限制摄入热量增加了脑细胞的氧化损害,损害学习和记忆,故精神分裂症病人宜控制高热量摄入。

(三)、忌辛辣刺激之晶,中医认为“气病勿多食辛味,所说气病包括癫狂一证,故应少吃辛辣刺激的食物,如葱、辣椒、辣酱、辣油等,大蒜能增强神经兴奋性,应予禁忌。

(四)、忌食带刺、带骨的鱼(可用鱼丸、鱼片、鱼糜、鱼松、鱼羹等),忌用带骨的肉类,用有壳的食物和带壳的硬果类,以免病人自伤;

(五)、狂躁型病人多有火热现象,如面红耳赤、大便秘结等等,所以忌食助热动火的食物。除上述辛辣食物外,羊肉、牛肉、狗肉等亦当禁忌。可选食泻火通便饮食,如绿豆汤、清凉饮料、多纤维蔬菜等;

(六)、精神分裂的饮食禁忌包括忌过饱和食用过分油腻或油炸之品。这些食物难以消化吸收,使神经处于长期的兴奋状态,对病情不利;

(七)、忌饮食不节 癫狂病人应按时就餐,避免饱一餐饿一餐,或狼吞虎咽,或不吃不喝,以保证必须的营养。同时应木吃带刺、骨、皮、核的食品,切忌饮料、菜肴、汤类太热。

(八)、忌使用激素 激素能诱发精神症状,除非用不可外,一般应纳入忌用之列。

宜保肝食物、糖类、蛋白质丰富食物、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、富含胆碱的食物、泻火通便食物。如瘦肉、鱼类、禽蛋类、奶类、香蕉、苹果、绿豆汤、甘蓝、清凉饮料、多纤维蔬菜等。